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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法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4-29 14:57:21来源: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

  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

  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

  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

  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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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扬传统美德

  保障粮食安全

  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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