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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通报“停车费太贵事件”处理情况:4名干部被免职,3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发布时间:2023-07-14 14:54:31来源:
今年5月,广西南宁“停车费太贵”问题引发网友关注,南宁市市长在发布会上鞠躬道歉,7月14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连续停放每日最高限50元。同一天,南宁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包括慧泊公司董事长郭智华在内4名干部被免职,南宁公交集团副总经理赖洪、费剑川等3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南宁市长侯刚鞠躬道歉(图源:广西广播电视台视频号)

南宁通报道路停车费太贵问题,4人被免职

据南宁市纪委监委7月14日消息,2023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慧泊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广泛关注。经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南宁市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导致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法治意识不强,相关工作开展有违公平公正原则;有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有关问题失管失察;有的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甚至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责成青秀区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交集团)等相关责任单位向南宁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给予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会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

给予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

给予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政务警告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

给予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

调查中还发现,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费剑川,慧泊公司副总经理陈庆楼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均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在审查调查中,如发现其他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南宁市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路边停车一天收费可上百元引争议,市长鞠躬道歉

据此前报道,近期有南宁网友吐槽“道路停车收费太贵”成为网上热点。不少网友反映,在南宁临时停车一天需要缴费上百元。

南宁市道路临时停车位收费时段为7:30-21:00,其余时段免费开放。收费时段中,前15分钟免费,之后按照不同的区域级别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折算后每小时3-8元不等。按照该标准计算,如果每天都上班,在南宁市一类区域一级道路临时停车位停车一天,将被收取102元的停车费。

5月23日下午3点,南宁市优化提升停车服务管理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刚表示,因为政府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给大家停车带来不便和影响,作为市长是有责任的,深感不安和自责。南宁市对批评意见高度重视,立即边检查边整改。

停车收费标准调整,连续停放每日最高限50元

5月23日,南宁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广大市民和网友反映该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偏高、停车位划定不合理、收费存在乱象等问题作出回应。

南宁市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立行立改,采取2条优化道路停车便民惠民的过渡性措施:调整道路停车位免费停放时长,自即日起,道路泊位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优化道路停车位设置,在中小学、幼儿园等群众停车需求较高的区域,合理增设限时免费停车位。此外,自即日起,取消现有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停放保管服务费,但继续提供保管服务,产生的工作人员工资等有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7月14日发布的调整后停车收费标准(图源:南宁市发改委网站)

7月14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连续停放每日最高限50元。

(极目新闻综合自南宁市纪委监委、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新闻网)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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