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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连续上涨停牌规则(A股市场全面注册制下的这些规则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3-08-11 11:00:41来源:
2023年4月10日,沪深主板注册制首批新股上市,宣告A股市场正式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这一个月下来,热爱投资的小伙伴们或多或少都应该体验到了全面注册制给A股市场带来的变化。本期小诺就来总结一下全面注册制下的一些重要规则,希望能够帮到我们的读者朋友们~

一、新停牌规则

股票连续上涨停牌规则(A股市场全面注册制下的这些规则你知道吗) 理财投资

股票10天内发生4次异动,将会停牌;股票10天涨幅超过100%,将会停牌;股票30天涨幅超过200%,将会停牌。

上市新股,在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盘中成交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到或者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

二、连续竞价阶段“价格笼子”机制

主板出现价格笼子限制,即在连续竞价阶段,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价格涨跌幅限制及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等相关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

举个例子,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计划买入主板股票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10元/股,那么,“买入基准价格”为10元/股,“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为10×102%=10.2元/股,“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10 10×0.01=10.1元/股,10.2>10.1,故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10.2元/股。

“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机制的安排,是当2%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不足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时,取至0.1元,给予低价股必要的申报空间。

另外,科创板股票的限价申报有效价格申报范围仍采用2%的有效价格申报范围要求,不适用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相关内容。

小诺提示,投资者可以仔细阅读由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组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辑的《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投教问答》,全面了解熟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情况和主要制度安排、规则内容,并在此基础上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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